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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立法規範非機動車管理
電動自行車等須登記上牌方可上路行駛

2017-07-28 19:5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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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28日電(記者 熊琳 魯暢)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28日發佈,即日起,《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規定(草案)》面向社會徵求意見。《(草案)》明確,對“超標”上路、“假牌假證”等違法亂象將通過立法途徑予以規範治理。同時明確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和市政府規定的其他非機動車須經登記上牌後方可上路行駛。

北京市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非機動車出行是交通出行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隨著非機動車保有量激增,非機動車違法亂象日益突出,車輛無牌無證、假牌假證、“超標”上路等違法現象屢見不鮮;闖紅燈、搶行、逆行、隨意變線等交通違法行為愈發普遍;更有許多屬性不明的通行工具,如電動獨輪車、滑板車等工具、器械涌上路面。各種車型、車速不一的非機動車混行,以及高發的交通違法行為,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該負責人表示,此次規章立法,以《關於電動自行車登記有關工作的通知》等23個非機動車管理的規範性文件為基礎,將現有的電動自行車産品目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一人一車、定點銷售等制度固化完善,提升法律效力;針對現行非機動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監管不到位、上路行駛車輛類型多、數量大等管理難題,細化了各監管部門的職責以及生産、銷售企業的主體責任,並建立了系統的監管制度;明確了登記上路的非機動車類型,對近年來本市道路上出現的電動獨輪車、滑板車非法上路、共享自行車管理等新的問題,在規章中明確了相關管理規定。

據介紹,與以往相比,此次《(草案)》明確了非機動車登記種類及相關登記規定。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和市政府規定的其他非機動車須經登記上牌後方可上路行駛。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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