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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組:福建環境保護存在四方面問題

2017-07-31 17:1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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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7月31日電(記者 董建國)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31日向福建省進行督察反饋。督察組指出,近年來,福建省保持並鞏固了綠水青山的生態優勢,但仍存在對環境保護工作推進落實不夠、部分海洋和生態敏感區保護不力、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後、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四方面問題。

今年4月24日至5月24日,督察組對福建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督察認為,福建省以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為契機,加快體制機制創新。建立了“一季一督查”機制,進一步夯實環保責任。加強環境整治和監管,初步形成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

福建省嚴肅查處群眾舉報環境問題並向社會公開。截至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4903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5368起,立案處罰1763家,罰款5284.6萬元;立案偵查54件,拘留31人;約談991人,問責444人。

督察組指出,福建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對環境保護工作推進落實不夠。福建省一些領導幹部對當地環境質量盲目樂觀,對當地明顯存在的生態破壞、環境基礎設施落後、城市臟亂差等問題缺乏基本認識。還有一些同志把環境基礎設施問題歸於歷史欠賬,把長期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歸於客觀原因,對群眾反映的突出環境問題重視不夠。對保護優先的理念落實不夠,省政府在批准廈門、寧德、莆田3市海洋功能區劃時,增加開發性用海面積累計達到3068公頃,與福建省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的有關要求相違背。

二是部分海洋和生態敏感區保護不力。2010年以來,福建省累計審批填海項目382宗,使用近岸海域9062公頃,侵佔部分沿海濕地。2016年11月,國務院明確,經批准徵收、佔用濕地並轉為其他用途的,用地單位需“先補後佔、佔補平衡”,但去年12月以來,省海洋漁業廳陸續審批16宗用海項目,共計佔用濕地284.45公頃,只佔未補。同時,福建省超規劃養殖問題普遍,造成局部海域富營養化;一些海洋保護區違規養殖問題突出。

三是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後。福州市污水收集管網嚴重不足,支管接管不到位區域達78平方公里,佔到城區總面積的34.4%,大量生活污水直排環境。據測算,福州市主城區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率僅為66%,每天約22.7萬噸生活污水直排城市內河。

四是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跨界河流梧垵溪長期污染嚴重,泉州市政府雖組織晉江、石獅兩市開展整治,但工作不力,梧垵溪晉江段每天仍有約5600噸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再如,寧德古田縣166家石材加工企業應于2016年底全部關停轉産,但至督察時僅停産12家。

督察組要求,福建省要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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