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中央環保督察組向湖南省反饋督察情況 指出四大問題

2017-07-31 17:51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長沙7月31日電(記者 史衛燕)7月31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湖南省委、省政府反饋了環保督察情況。督察指出,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發展與保護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領域和區域環境問題頻發,形勢依然嚴峻。

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督察認為,湖南省連續多年將湘江治理作為全省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一號工程”,深入推進各項工作。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探索啟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不斷壓實環境保護責任。

督察指出,湖南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環境保護推進落實不夠有力。如對大型企業環境問題不敢管、不願管。湖南省有色金屬採選、冶煉企業大部分為中國五礦集團下屬企業。2013年以來,這些企業累計有數十起環境違法行為沒有依法查處,使得企業“店大欺客”,對自身環境問題不重視、不整改,長期違法違規。

二是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多見。湖南省水利廳組織編制的湖南省湘資沅澧幹流及洞庭湖河道採砂規劃(2012-2016年),未依法將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和實驗區納入禁採區,並於2012年至2015年陸續組織審批岳陽市、常德市5個洞庭湖區砂石開採權出讓方案,大大超出規劃許可範圍。

三是洞庭湖區生態環境問題嚴峻。與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類水質斷面比例從36.4%下降為0,出口斷面總磷濃度升幅97.9%,形勢不容樂觀。

四是一些突出環境風險長期得不到解決。作為國家重金屬污染防控重點區域,湖南省陸續獲得國家大量資金支持。但一些治理項目效果不明顯,部分項目進展滯後,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全省涉重金屬的“散亂污”企業較多,工藝落後,設備簡陋,環境污染和風險不容忽視。

督察強調,湖南省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湖南省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嚴查嚴處群眾投訴環境案件並向社會公開。截至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4583件群眾舉報環境問題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4024家,立案處罰1203起,罰款6351.1萬元;立案偵查133起,拘留174人;約談1382人,問責1359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呂浩銘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