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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

2017-08-01 18:4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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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呼和浩特8月1日專電(記者 李雲平)記者1日從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內蒙古決定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人均增加151元/月,全區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達到2811元/月。

據內蒙古自治區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處長馮有寬介紹,此次調整範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採取定額調整、按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挂鉤調整、對特殊群體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整體上調,確保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基本發放到位;對於未納入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最晚也要在9月底發放到位。

內蒙古對高齡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等群體的基本養老金標準上調予以政策傾斜。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養老金標準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內蒙古明確規定:每名退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增加47元/月,並按照退職人員生活費水平2%的標準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月,調整不足22.5元/月的,按照每人每月22.5元進行調整。

據了解,此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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