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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臺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

2017-08-12 11:23 來源: 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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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臺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
2020年基本完成集體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

省委、省政府近日印發《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明晰農村集體産權歸屬,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促進村集體經濟發展,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力爭到2020年,全省基本完成集體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

改革的前提是明確權屬。意見要求,對全省村、組兩級集體所有的資源性資産、經營性資産和非經營性資産進行全面清查,到2018年,基本明確集體資産所有權歸屬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建立全省統一聯網的農村集體資産管理信息平臺,實現管理信息化。

意見明確,推進集體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以股份或者份額形式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建立股份合作經濟組織,股權管理提倡實行“量化到人、固化到戶”。

支持集體經濟組織多元化發展,領辦土地股份合作社,發展農産品生産、加工、營銷和農業生産性服務;鼓勵有條件的組織發展休閒農業、鄉村旅遊等新産業新業態;支持參與土地整理、農田水利等國家投入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對發展農村集體經濟項目需要辦證、審批的,相關職能部門要優先辦理。(記者 胡瓊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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