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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列出“負面清單”
為“親、清”政商關係“導航”

2017-08-18 16: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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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石家莊8月18日電(記者 齊雷傑)針對當前政商交往存在的問題,河北廊坊市近日出臺《廊坊市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的若干辦法(試行)》,列出了政商交往的“負面清單”,全面厘清政商交往邊界,為機關人員違規行為戴上了“緊箍咒”,也畫出了政商交往“導航圖”。

政商之間“勾肩搭背,官商勾結”,或“清而不親,為官不為”,都有違政商“親”“清”交往之道。為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廊坊市提出,機關單位人員應坦蕩真誠同企業交往,為其排憂解難,不搞權錢交易,並就優化政務服務提出明確要求;企業及其負責人應積極主動溝通交流,遵紀守法辦企業。

針對機關單位人員尤其是領導幹部與企業交往中“權力尋租、吃拿卡要”和“為官不為”等問題,廊坊劃定10條紅線,要求其不得利用權力影響和職務之便,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參加企業安排的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由企業為單位或個人“買單”;向企業及其負責人籌資、借款、借物;默許、縱容、包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從企業謀取利益;干預和插手企業具體經營管理活動;對企業亂檢查、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亂募捐等。

對企業及其負責人,意見列出8類負面清單,包括不得為謀取非法利益給予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關係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贈予其企業股份及其他資産、為其代持企業股份及其他資産,或安排其挂名領薪;不得為其理財;不得以賭博或其他方式輸送利益;不得違規安排離職辭職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到企業任職;不得以不正當渠道或非法手段影響機關單位幹部人事任免、公共決策、公務執行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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