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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發佈
《2016年7月-2017年3月供電監管報告》

2017-08-20 07:15 來源: 能源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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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維護廣大電力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眾滿意用電,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國家能源局組織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開展了全國供電監管工作。近日,國家能源局發佈《2016年7月-2017年3月供電監管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本次供電監管採用“雙隨機”抽查方式從全國3007家供電企業中,選取了23家省級、108家市級、149家縣級共計280家供電企業開展了現場檢查。從監管情況看,各供電企業基本能夠落實監管要求,供電能力和供電質量得到持續改善,供電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督促問題整改,提升監管有效性。針對《2015年7月-2016年3月供電監管報告》披露的問題和具體點名的案例,在相關派出能源監管機構的督促下,各供電企業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報告》通報了問題的整改情況,問題基本整改完成。

堅持問題導向,增強監管針對性。《報告》堅持問題導向,結合12398能源監管投訴舉報集中和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問題開展重點核查,著力解決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實際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用電合法權益。

力求案例確鑿,維護監管權威性。本次監管採用“雙隨機”抽查方式開展現場檢查,並對發現的問題反復核實,最終歸併篩選出具有代表性的共計17個專欄37個典型案例,同時對問題企業明確點名,力求披露問題的準確性,著力維護監管的權威性。

《報告》指出了部分地區和供電企業存在的五個方面的問題:“兩率”管理薄弱,供電質量有待提升;業務辦理不規範,供電服務水平不高;供電能力不足,網架結構薄弱;信息公開不及時、不規範;用戶受電工程管理不規範,存在違法違規行為。針對存在的問題,《報告》給出了具體監管意見和整改措施。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將督促相關供電企業對披露的問題進行整改落實,確保整改到位,推動供電能力、供電質量和供電服務水平持續提高。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