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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糧食局關於做好政策性糧食
銷售出庫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

2017-08-25 07:55 來源: 糧食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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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糧食局關於做好政策性糧食
銷售出庫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
國糧電〔201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糧食局,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各有關糧食交易中心: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聯合下發通知,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糧食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為配合集中行動有序推進,全面排查整治政策性糧食銷售出庫中存在的問題隱患,確保糧食庫存順利消化,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強化政策性糧食銷售質量管理

為避免糧食拍賣公示質量與實際情況不符導致的商務糾紛,今後組織糧食競價銷售,中儲糧總公司要根據國家有關部門下達的銷售計劃,提前一週提報挂拍標的清單,由國家糧食局交易協調中心上網公示,清單上所列糧食質量指標必須為近期檢驗結果。有意向競買的國家糧食局交易協調中心會員單位,憑省級糧食交易中心開具的看樣單,須提前實地查看或查驗標的實物質量情況、查閱相應標的近期檢驗指標,承儲企業必須予以配合。糧食質量情況經雙方確認後,競買方在看樣單上簽字。一經確認,糧食成交後不得再對糧食質量提出異議。

各類國家政策性糧食承儲庫點,要按照《關於執行糧油質量國家標準有關問題的規定》(國糧發〔2010〕178號),嚴格執行糧食出庫水雜增扣量標準,水雜增量最多執行5個0.75%,即4個水1個雜。對超期儲存的糧食其他指標增扣量標準以《交易公告》為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加收費用或提高增量標準,本通知下發前已成交出庫的糧食不得再提出相關訴求。各地中儲糧分支機構要會同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加強督促指導。

二、進一步強化承儲庫點出庫能力核驗

為防止政策性糧食承儲庫點瞞報出庫能力,變相阻撓糧食出庫,中儲糧直屬企業和所在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提前組織,結合承儲庫點入庫能力、交通狀況、出庫條件等,對出庫能力進行現場核驗,並對核驗結果的真實性負責,有關情況隨標的清單一併向社會公示。其中,“統貸統還”承儲庫點出庫能力核驗工作,由中儲糧直屬企業會同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分貸分還”承儲庫點及中糧、中航承儲庫點出庫能力核驗工作,由地市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統一組織,交中儲糧直屬企業統一匯總上報。

三、進一步做好糧食競價銷售組織工作

中儲糧總公司要督促各地分公司,科學規劃糧食挂拍節奏和順序,合理確定單個標的規模,避免出現拍賣成交數量明顯超出承儲庫點實際出庫能力,導致延誤出庫進度等方面問題。拍賣過程中出現此類情況的,各省級糧食交易中心應及時對買方企業進行出庫風險提示,或採取必要的技術手段調解控制。確因出庫能力不足導致糧食無法按規定期限出庫的,經所在地中儲糧直屬企業、市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確認後,可採取“一企一策、一庫一策”的方式,由省級糧食交易中心協調買方企業順序出庫;在徵得買方企業同意,並經省級糧食交易中心會同當地中儲糧分公司、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核實後,可適當延長出庫時間。買賣雙方提出申請,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已成交的政策性糧食無法正常出庫的,由省級糧食交易中心會同當地中儲糧分公司、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確認,並經國家糧食局交易協調中心復核後,可解除交易合同。

各省級糧食交易中心要切實維護好糧食拍賣交易秩序,對多次拍賣成交未履約或商務糾紛未處理完結的,要認真核實其責任主體,如責任主體為買方企業,由國家糧食局交易協調中心在《交易公告》中提示並在系統中進行限制。對多次流拍、成交價格異常的,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重點予以關注,認真查找原因,並適時安排執法力量進行有針對性的檢查,重點查明是否存在人為因素造成數量短缺、質量不合格等情況。

四、進一步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治力度

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中儲糧分公司及直屬企業要突出問題導向,切實把糧食出庫管理工作抓在經常、落實在現場,糧食出庫時,要派人到現場組織指導。出庫過程中發生矛盾糾紛的,要迅速介入,進行現場協調督導,依法依規快速妥善解決;不得層層上交矛盾、推卸責任。

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設立舉報電話、郵箱,並安排專人負責受理。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行業監督。發現賣方實際承儲庫點設置出庫障礙、收取額外費用、擅自變更出庫貨位、摻雜使假、拒絕買方驗貨、阻止意向競買企業查看或查驗標的糧食質量,以及提報拍賣標的數量、質量指標與實際情況出入較大的;買方企業惡意違約、轉手倒賣定向用途糧食、主動購買存在瑕疵的拍賣標的進行“碰瓷”、歪曲事實,敲詐賣方、惡意串通,謀求不正當利益的,由所在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從嚴處置。對出現上述問題的跨省買方企業,可通報買方企業所在地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依規處置。對買方已交貨款且願提貨、賣方實際承儲庫點故意設置障礙阻撓正常出庫的,要採取先糧食出庫、再處理後續問題的解決方式。承儲庫點拒不執行出庫決定的,要採取強制出庫措施。

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單位密切配合,共同加強對出庫糧食的流向監管。發現出庫陳糧冒充新糧重新進入國家政策性庫存、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糧食流入口糧市場、倒賣定向用途糧食以及挂拍空單抵頂出庫等違法行為,除按有關規定處置外,要立即移送司法機關。

五、其他要求

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中儲糧分支機構和有關企業要充分認識做好政策性糧食銷售出庫的重大意義,結合深入推進“大快嚴”集中行動,進一步完善協調機制、強化監管措施,對政策性糧食銷售出庫存在問題隱患的,進行全面排查、加快整治、嚴格監管、嚴肅追責。要切實按照“大快嚴”集中行動要求,建立整改臺賬、落實整改責任。中儲糧、中糧、中航等中央企業直屬庫點及租倉庫點存在問題隱患的,由中央企業總部負責整改落實;地方企業存在問題隱患的,由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整改落實;中央企業和地方企業存在矛盾糾紛問題的,由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會同中儲糧分公司協調解決,並督促整改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及整改情況要及時上報國家糧食局。

國家糧食局

2017年8月23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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