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福建出臺六舉措整治不良校園網貸

2017-08-03 16:59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福州8月3日電(記者 劉娟)記者近日從福建省教育廳獲悉,福建省金融辦、銀監局、教育廳、公安廳、人社廳、工商局、通信管理局、網信辦共同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不良校園網貸整治的六條措施》。

據介紹,六條措施包括:強化對青年學生的宣傳教育引導、建立校園不良網貸監測預警機制、嚴懲校園網貸平臺不良經營行為、做好校園網貸輿情監測和引導、加強和改進校園金融服務、加強校園網貸整治聯動協作。

根據這些措施,福建除建立校園網貸情況月報制度,將發現的不良校園網貸相關信息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外,還將對參與的學生採取“一人一策”措施,會同學生家長及有關方面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有針對性逐一化解可能存在的風險。

按照規定,銀行業機構為福建省內在校大學生提供校園網貸業務前,應向福建銀監局報告,並納入校園網貸機構正面清單。對經省網貸整治辦認定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校園網貸機構,納入負面清單,並提請有關部門聯合懲戒。

值得一提的是,在嚴懲校園網貸平臺不良經營行為的同時,福建省“開正道堵偏門”,引導銀行豐富校園金融産品,壓縮不良網貸平臺活動空間。中行福建省分行、建行福建省分行、興業消費金融股份公司等機構將開展校園貸産品試點。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