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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政府印發新修訂的《廣東省食品安全
事故應急預案》

2017-08-30 08:54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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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印發新修訂的《廣東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發生食安事故 兩小時內須上報

記者從廣東省政府門戶網站獲悉,省政府日前印發了新修訂的《廣東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新修訂《預案》是為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應對機制,有效預防和科學處置食品安全事故。

《預案》從組織指揮、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後期處置、信息發佈等方面對食品安全事故應對作了詳細的規定。《預案》規定,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省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成立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預案》規定,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食品生産經營者、臨床醫療機構、食品安全技術機構、社會團體、個人須在兩小時內向主管部門上報。隨後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組織開展事故評估,初步判定是否為食品安全事故,核定事故級別,將相關情況報同級食安辦,由食安辦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

《預案》要求,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範圍,有關單位按照其職責及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預案》將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記者 黃應來 實習生 陽婷)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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