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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臺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辦法

2017-08-30 10:11 來源: 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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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臺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辦法
政務部門基礎信息無條件共享

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提出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分為無條件共享、有條件共享、不予共享等三種類型。涉及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宏觀經濟、電子證照等基礎庫的基礎信息資源,在政務部門之間無條件共享。

該《辦法》提出,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同一領域,由多部門共建項目形成的主題信息資源(如醫療健康、社會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産、價格監管、能源安全、信用體系、城鄉建設、社會治理、生態環保、應急維穩等),應通過各級共享平臺予以共享。凡列入不予共享類的政務信息資源,必須有法律、行政法規或黨中央、國務院的政策依據。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政府要明確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主管部門,組織建設滿足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需求的共享平臺。縣級以下政府不再建設本級共享平臺,已有的逐步向各市州平臺遷移。

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網信辦建立省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投資和運維經費協商機制,對省級政務部門落實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要求和網絡安全要求的情況進行聯合考核。凡不符合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要求的,不予審批建設項目,不予安排運維經費。(記者 黃璐)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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