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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部長:律師協會要“挺”在前面

2017-08-31 10:44 來源: 司法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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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28日,司法部部長張軍兩天三次出席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舉辦的“全國律協九屆八次常務理事會”、“刑事辯護與律師制度改革專題研討班”、“建立律師與司法機關的良性互動關係座談會”活動,向社會、律師行業釋放出明確的信號,就是新一任司法部黨組堅定不移貫徹執行黨中央、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律師工作、律師隊伍建設作出的重要指示,高度重視律師權益保障、律師隊伍建設、律師制度改革工作,以期儘快改變一個時期以來律師行業管理“寬鬆軟”等問題。三次活動中,張軍反復強調的就是四句話“講政治、履職責、促改革、重自律”,突出表達的核心思想就是要“嚴管厚愛”。

張軍指出,懲戒工作重在依法依規依章程,重在律師協會健全完善自律管理各項舉措,建立對律師違法違規行為,原則上先由律師協會作出行業處分,再由行政機關跟進作出行政處罰的工作銜接機制;張軍要求,要充分發揮律師協會會長作用,律師協會要“挺”在前面,勇於舉旗、切實履職,真正做到行業自律。

在與全國律協九屆八次常務理事座談會上,張軍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律師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構成,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最本質的特徵就是黨的領導。我們都是法律人。法律職業最講究邏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律師制度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全面從嚴治黨,律協做了什麼?差距在哪?怎樣由過去的“寬鬆軟”走向今後的“嚴緊硬”?律師協會講政治,必須體現在律協建設、律師隊伍建設、黨和國家律師事業長遠發展的謀劃與力促踐行上。

面對有律師評價律協是“富人俱樂部”,説律協不是“律師之家”、不是律師的“娘家”,有時甚至還不如律師的“婆家”的説法,張軍要求,律協要讓律師從心裏愛戴、信任、可依靠、有溫暖,必須要有實實在在的改革舉措,一件事一件事地去抓,一個領域一個領域地去解決問題,用實實在在的工作去贏得律師的尊重,讓廣大律師把律協作為真正的家,真正的“娘家”。

“一個時期以來,律師協會自身建設面臨一些問題,最主要的就是定位不清、職責不明,導致律協不能發揮作用、不善發揮作用。但是,責任主要不在律協,責任在司法部,在我們思想僵化、不作為、不善作為。”張軍如是説。

張軍指出,新一任司法部黨組高度重視發揮律師協會會長作用。6月1日,司法部黨組已經對全國律協的職責定位和工作分工做了進一步明確的界定,主要是全國律協會長駐會,實行坐班制度;會長負責全國律協全面工作,對外代表全國律協,秘書長對常務理事會負責,接受會長領導,為會長配備專職助理。這樣規定,就是強化會長的作用,強調會長領導協會,就是讓“律協挺在前面”的具體體現。各地律協依規也應參照執行。

張軍同時對全國律協各位常務理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説,全國律協常務理事很多是省級律師協會會長,又是本所主任,許多同志還兼任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其他重要和有影響的社會公職。這些職務應該怎麼擺布?應當以律協會長職務為主,原則上不能直接代理案件,這裡有一個公正性的問題。

張軍強調,讓“律協挺在前面”,整個律師行業都要轉變觀念,律協必須先轉變觀念。過去律協主要是對律師的表彰、表揚,大家都願意做。一談到對律師的懲戒,包括一些協會負責人、懲戒委員會成員則有畏難情緒,對懲戒工作認識不到位,既有“護短”的想法,也有“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更有不敢懲戒、不願懲戒的“愛惜羽毛”的心態。久而久之,造成了律師行業管理工作總體上是“寬鬆軟”。律協的法定職責不是只有表彰、更不是護短!必須擔起《律師法》第46條規定的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維護律師合法權益,對律師執業活動實施考核,受理對律師的投訴和舉報,調解律師執業活動中發生的糾紛,受理律師的申訴,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實施獎勵和懲戒,等等。

讓律協“挺”在前面,張軍誠望、期盼廣大律師也要轉變觀念。怎麼看待律協、評價“娘家”?一味寵愛的父母決教不出有為的子女!嚴管厚愛就是這個道理。28日白天授課晚上座談,張軍語重心長地與律師們交流、談心,充分表達了“理論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基礎上,對我們黨和國家律師隊伍的自信。

律師是幹什麼的?《律師法》規定的是“三維護”,當然也有律師把自己看成是“自由職業者”,認為自己是一個到處求人的職業。

張軍説,“律師是維護國家法治和社會公平正義,負有特殊責任的社會法律工作者。因此,我們不能為了私利、名利什麼話都能説、什麼事都能做。要有底線。‘三個責任’必須時刻記在心上。決不能不擇手段,決不能‘白天打橫幅、晚上點蠟燭’,決不能‘張口辱罵法官,發文濫評法庭’。那樣的話,律師成了什麼人?真的就成了社會上的‘自由人’。那還是我們社會的法律人嗎?還是國家的、人民的、社會主義社會的律師嗎?”

面對律師呼籲自己的執業權利得不到保障,張軍指出,律師協會成立維權、懲戒兩個“中心”,就是要充分發揮律協行業維權作用,就是要改變律師事務所、律師個人執業權利受到侵犯只能自己呼喊、效果有限、影響也很壞的現狀。他説,在場就有一位律師朋友因為申請閱卷未得到許可,便組織當事人在法院門前以言論、行動表達不滿,行為表現偏激。是不是可以有更理性、合適的“律師的方式”?事後,我們這位律師因違紀受到協會處分,能不為此深感追悔、遺憾?

同時,張軍舉例説,今年3月,上海百悅律師事務所律師在北京市朝陽區某法庭庭審結束後,在法庭外被對方當事人毆打。上海律協維權中心接到律師緊急維權申請後,立即與全國律協和北京律協聯絡,隨即啟動維護律師執業權利聯動處理機制。朝陽區律協派三名律師火速趕赴現場,協助處理相關事宜,事態很快解決,警方已經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搶劫罪立案。今年7月,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某律師在邯鄲某法院因排隊與法警發生衝突並被毆打,該律師隨即向邯鄲市律協申請維權。邯鄲市律協及時啟動維權機制,全國律協維權中心獲悉情況後,及時報告熊選國副部長,並按照熊選國副部長的批示,及時向最高法院反映情況,同時協調河北律協做好維權處置工作。經過調查,確係法院輔警毆打律師。最新結果是參與毆打律師的6名輔警予以清退,給予法警大隊長行政警告處分,賠償律師經濟損失,並向律師道歉。正反兩方面的案例都有,很能説明問題。

張軍最後強調,這些年廣大律師無論在線上還是線下,或公開呼籲,或由衷希望律協要充分發揮作用,再不能對極少數極不負責任的律師言行聽之任之,這是對律協職責作用改革強化的基本呼聲,我們必須正視、回應,有所作為。全面依法治國,律協組織、廣大律師一定會、也一定要大有作為。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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