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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推行投資項目“一次性審批”改革

2017-08-31 17:5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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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8月31日電(記者 劉良恒)長沙市政府31日宣佈,長沙市將全面推行投資項目“一次性審批”改革,將發改、國土、規劃、住建等部門的行政審批職能相對集中到新設立的行政審批處行使。

據悉,針對投資項目“一次性審批”改革,長沙市此次集中制定出臺了“1+7+5”政策體系,即1個綱領性的總體文件、7個支撐性的配套文件以及分別對應政府投資建設和社會投資建設不同項目類型的5張審批流程圖,從優化審批體制、管控審批流程、規範審批仲介、創新審批方式等方面全面實施改革,力求最大限度提升投資項目審批效率。

長沙市常務副市長張迎春介紹,此次長沙市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最大亮點是“一次性”受理和辦理。根據改革方案,政府職能部門將各自相關業務處室和二級事業單位的行政審批職能相對集中到新設的“行政審批處”,由行政審批處集中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相關業務處室根據行政審批處的統籌安排,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專業技術審查工作。

長沙市還規定,同一審批階段的審批事項在政府職能部門內部全部合併辦理。在政府職能部門之間以並聯審批方式進行技術審查,相關事項由牽頭部門組織聯審會議進行聯合評審,避免多部門重復審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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