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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維護正常醫療秩序嚴防涉醫違法犯罪

2017-09-04 09:26 來源: 黑龍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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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聯合製定實施意見
維護正常醫療秩序嚴防涉醫違法犯罪

近日,省衛計委、省公安廳、省中醫藥管理局三部門聯合下發了《嚴密防控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實施意見》,要求對傷醫、鬧醫、辱醫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嚴格按《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將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依法依規施行聯合懲戒。

《意見》指出,維護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和治安秩序,事關百姓福祉及社會和諧穩定。三部門提出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依法治理、應急治理、誠信治理等10個方面的工作措施,要求強化責任,標本兼治,全面提升涉醫違法犯罪案件防控能力。

在實施綜合治理,合力防控醫療糾紛方面,《意見》提出,全省各級醫療機構應始終堅持以患者為中心,持續改進醫療服務;要不斷改善就醫環境,優化服務流程和臨床路徑,全面開展實名制診療,提升醫療質量,嚴格執行診療規範和操作指南,保證群眾就醫安全。同時要將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由綜治部門牽頭,衛生計生、公安、保險、監督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依法履行職責,協調解決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在實施源頭治理,及時排查矛盾糾紛方面,《意見》要求,各級醫療機構要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改善服務態度,注重人文關懷,尊重病人的隱私權、知情權及選擇權;要根據患者病情、預後不同及其實際需要,採取適當溝通方式,做好解釋説理工作。各級醫院必須設立負責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的專職機構和專(兼)職人員,並設置投訴服務接待室、工作窗口,公佈投訴電話,公示相關法律法規和醫療糾紛處理、調解程序,認真接受諮詢和投訴,做好醫療糾紛源頭防範和處理工作。

在實施依法治理,完善預警防控措施方面,《意見》強調,各級醫療機構要定期培訓醫務人員,開展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的培訓及職業道德教育,並在診療活動中嚴格遵守。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配合所在地公安機關在醫院設立警務室,警務室民警須每天帶領醫院安保隊伍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進行巡查,及時查處違法犯罪。要建立特殊人群就醫接診制度,遇有醉酒、精神或行為異常患者就診,要安排保衛人員陪診,一旦出現突發情況立即採取果斷措施,確保醫患雙方安全。

在實施誠信治理,形成非法行為威懾力方面,《意見》建議,全省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公安機關應當將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依法依規施行聯合懲戒並通報其所在單位。同時,衛生計生、公安機關等部門應建立涉醫違法犯罪案件處置督辦通報機制。涉醫違法犯罪處置的考核評價工作由上級部門組織,並將醫務人員、患者對維護醫療秩序工作的滿意度納入評價體系。(衣曉峰 記者 車輪)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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