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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規範省級專項資金信息公開

2017-09-07 07:53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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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分配到哪 信息公開到哪
江西規範省級專項資金信息公開

近日,記者從省財政廳了解到,為深入推進資金分配更加公平化、透明化、規範化,經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印發了《江西省省級專項資金信息公開暫行辦法》。

辦法規定,省級專項資金信息公開的範圍包括:專項資金清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績效評價辦法等管理制度;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及其他與資金申報有關的文件;專項資金分配因素、權重等;專項資金分配結果、指標下達文件;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績效評價結果等;其他按規定應公開的內容。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專項資金清單、管理制度、分配結果和指標下達文件等,原則上應全部向社會公開;其他內容可首先在全省行業系統或受益範圍內公開,具備條件的儘快向社會公開。

公開方式則以省財政廳、省級主管部門和市縣政府或部門、單位門戶網站設置專欄統一公示為主;沒有門戶網站的部門和單位應在本級政府的門戶網站上公開或採取政府公報、新聞發佈會、電子政務平臺、政務微博微信、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公開。

在公開時限上,辦法要求,專項資金清單由省財政廳在省人民代表大會批准預算後20個工作日內製作並公開。清單基本信息包括:專項資金名稱、省級主管部門、年度預算規模、執行期限、專項資金使用範圍和方向等。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績效評價辦法等管理制度,由省財政廳和省級主管部門在辦法制定或修訂發佈後20個工作日內公開。

專項資金分配結果由省財政廳和省級主管部門在預算指標後20個工作日內公開。市縣有關部門要及時分解、下達省級專項資金,並將分配方式、分配結果在預算指標文件印發後20個工作日內公開。對撥付到企業的財政資金,應當在資金下達前將分配方案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於7天。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結果由省財政廳、省級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在評價報告出具後20個工作日內公開。(記者 林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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