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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淺山區如何建成綠水青山?

2017-09-07 19:0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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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7日電 題:北京:淺山區如何建成綠水青山?

新華社記者 孔祥鑫

嚴格控制新開發建設項目;嚴格農村土地用途管制;嚴格執行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政策……近日,北京市印發《北京市嚴禁嚴管淺山區新增違法佔地違法建設的措施》,嚴格控制新增違法用地違法建設項目。如何把以往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情況多發的淺山區建成“綠水青山”?北京市採取的措施可謂是“嚴”字當頭。

“六個嚴格”堅決杜絕新增違法佔地違法建設

該措施明確,北京市淺山區嚴禁嚴管工作範圍為西部和北部山區與平原區之間的淺山丘陵地區和延慶區的半山區範圍,共涉及10個區近90個鄉鎮(街道)、700多個行政村,總佔地面積約2800平方公里。

記者從北京市規劃國土委和北京市農委了解到,《北京市嚴禁嚴管淺山區新增違法佔地違法建設的措施》中明確提出了“六個嚴格”。

北京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特別強調,這“六個嚴格”中,第一項就是嚴格控制新開發建設項目。嚴禁打著各種名義旗號在淺山區違法違規搞圈地開發;嚴禁在城鎮集中建設區外搞各種規模的商品住宅開發;嚴禁整體鎮域開發;嚴格審查和審慎推進淺山區特色小鎮建設,把好項目準入關。提高淺山區建設標準,在用水、排水等方面設立嚴格的限制指標。

同時,嚴格農村土地用途管制。加大對集體土地經營權流轉的“村地鄉管”力度,農用地、未利用地對外發包及流轉須經鄉鎮政府審批,並由其加強批後監管,防止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已經發包(出租)的集體“四荒地”未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嚴禁再次流轉,確保無違法佔地、無違法建設、無違法排污、無禁限産業。

嚴格設施農業和種植大棚項目管理也是嚴控的一項重要內容。北京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以設施農業項目為名違法建設、銷售“大棚房”的,一律強制退出淺山區。

新增違法佔地違法建設“解決在萌芽”

對於新增的違法佔地違法建設,北京將嚴格落實快拆機制。加大對淺山區監測、巡查力度,確保及時發現、處置新增違法佔地違法建設行為。對非公共公益性違法佔地違法建設,一經發現,區、鄉鎮政府應立即啟動快拆機制,堅決予以動態“清零”,確保“發現在初始,解決在萌芽”。

此外,北京將嚴格執行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政策。按照城市建設“減量發展”的新思路,嚴控新增建設用地,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對因地方政府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新增違法佔地違法建設未整改到位的,暫停辦理該地區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根據措施,北京市將建立市、區、鄉鎮、村四級責任制,確保嚴禁嚴管的責任落實細化。

違建清理控增量與減存量“兩手抓”

在嚴控新增違法佔地違法建設的同時,北京著力消減存量違法,最終實現“清零”目標。

北京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淺山區存量的違法佔地違法建設的普查已經開始,將在9月底完成。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待普查工作完成後,將適時按照完善治理措施、部署治理任務、組織整改、市級檢查驗收、分析總結報告五個步驟,有序逐步推進。

對非公共公益民生類違法佔地違法建設項目,納入“市治理違法建設信息系統平臺”,由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立即組織拆除;對公共公益民生類等確需保留的,按照有關規定和權限由各區政府組織加快完善用地等手續。

北京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解釋,重點工程、保障性住房、符合政策的“一戶一宅”等項目,以及幼兒園、污水處理廠、配電室等用於公共公益用途的項目屬於公共公益民生類項目。非公共公益民生類違法佔地違法建設項目主要有違法佔地違法建設的餐飲設施、廠房、倉庫、住宅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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