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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啟動首批省級環保督察

2017-09-09 07:52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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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我省2017年第一批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于近日啟動。9月6日、8日,省第一、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先後進駐汕頭市、揭陽市,分別對兩市開展為期約20天的環保督察。督察進駐期間,督察組在兩市各設立值班電話和專門信箱:0754-88981516、汕頭市61號信箱,0663-8318078、揭陽市0005號信箱,受理當地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並將相關問題及時轉交被督察地區辦理。

我省高度重視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在全國率先出臺了首個省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要求在兩年時間內對全省各地級以上市環境保護工作督察一遍,以環境保護督察為抓手,加快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突出環境問題,全面提升我省生態文明建設水平。

省級環境保護督察重點是被督察地區市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展情況,督察還會下沉至被督察地區所轄部分縣(區)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本輪具體督察內容包括四方面:一是國家和省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二是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問題整改情況;三是突出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四是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督察組將堅持邊督察、邊移交、邊督辦的原則,把群眾來電來信舉報的環境問題轉地方處理,推動被督察地區及時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督察報告經省政府批准後由督察組被督察地區反饋,當地市委、市政府應根據反饋意見要求制定整改落實方案,並在6個月內向省政府報送整改落實情況。督察結果還將移送省委組織部,作為對被督察地區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領導幹部任免的重要依據。對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按程序移交紀檢監察機關。

■解讀

環保督查與督察有何區別?

今年6月,我省省級層面組織的最大規模大氣與水環保專項督查啟動並將持續9個月,而省級環保督察則近日剛剛啟動了首輪督察工作。省級環保專項督查和省級環保督察,均是廣東落實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的重要舉措。兩者有何區別?

省環境保護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督查主要是督企業,督察主要是督地方政府。具體來説,省級環保專項督查對象以企業為主,嚴查違法排污企業和環境違法行為;省級環境保護督察是對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開展環保督察,督察重點是被督察地區市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展情況,並下沉至所轄部分縣(區)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記者/謝慶裕 通訊員/粵環宣)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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