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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多措施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2017-09-02 10:16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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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縮短出讓年限、鼓勵租賃工業用地……廣東多措施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優先發展産業用地可按底價七折出讓

“對投資實體經濟的企業説,用地成本往往在企業的總成本中佔據了很大部分。廣東出臺的彈性供地政策不僅可以提高效率,還直接降低了企業的初始用地成本。”一家原本打算落戶東南亞的法國大型家電製造企業今年還是決定“安家”東莞。該企業相關負責人布朗先生對南方日報記者坦承,他所知道的幾家外企近期選擇在廣東珠三角“安家”,都是因為從廣東省出臺的各種降低企業用地成本的政策中看到了實惠。

其實,在“實體經濟十條”出臺前,廣東省《關於完善工業用地供應制度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意見(試行)》(簡稱《指導意見》)已提出多項全新的政策體系,包括縮減工業用地出讓期限和鼓勵租賃工業用地,同時還提出工業用地續期和轉型利用等政策,目的就是要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鼓勵市縣實行彈性政策出讓土地

“從統計數字上看,我國企業的平均壽命明顯少於50年。但以前出讓工業用地時一般按照法律規定的最高年限——50年來出讓土地的。”日前,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廳長陳光榮對記者表示,有關研究機構的報告指出,世界500強公司平均壽命約40—42年、世界1000強公司平均壽命約30年,中國製造企業的平均壽命11.1年,其中壽命達20年以上的僅為7.9%。把工業用地的出讓年限設定為50年出讓給企業,既提高了企業的初始用地成本,也降低了用地效率。正因如此,省國土資源廳鼓勵市、縣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出讓政策,合理縮短工業用地出讓年限。

為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地初始成本,推進企業“輕資産”運行,切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對於以後工業項目採取出讓或租賃方式供應土地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出讓年限“原則上不超過20年”,而對於國家、省重大産業項目、戰略性新興産業項目等,則需經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認定後,以認定的出讓年期出讓,最高不超過50年。

工業用地原租賃企業

同等條件下優先受讓

在以彈性的供地方式來縮減工業用地出讓期限的同時,廣東還在探索一種新的“只租不讓、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分期供應”的多元化土地供應模式。

根據國家鼓勵租賃用地的政策導向以及我省建設節約集約用地示範省的工作需要,我省出臺了租賃用地的支持政策。省國土資源廳透露,租賃用地政策的重要痛點是租賃期限較短,在原有的政策條件下,企業在租賃期屆滿後需要受讓土地使用權的,必須通過招拍挂程序與其他市場主體在同等條件下競爭土地使用權。這增加了土地使用權歸屬的不確定性,打擊了企業租賃工業用地的積極性。

而廣東近期出臺的“以先租後讓方式供應的工業用地,租賃期滿達到合同約定條件的,在同等條件下原租賃企業優先受讓”政策,增加了原租賃企業竟得土地使用權的砝碼,較好地解決了租賃用地政策的痛點。同時,由於具體供地工作是由市、縣政府負責的,市、縣還應及時出臺配套的實施細則,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明確“同等條件”的內涵(如出讓價款、每畝工業産值、平均稅額、環保要求等)以及具體判定和操作方法,保障優先受讓政策完全落地。

優先發展産業用地

底價再打折出讓

像對於國家、省重大産業項目、戰略性新興産業這類優先發展産業,是我省重點發展和保護的産業門類。因此,廣東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出臺了“屬於我省優先發展産業且用地集約的製造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政策。

省國土資源廳進一步解釋,出讓底價的具體確定,由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土地估價結果和政府産業政策綜合確定,最低不得低於宗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記者 馮善)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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