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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規範省級以上財政林業專項資金使用

2017-09-11 10:19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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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財政廳會同省林業廳出臺《福建省省級以上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和規範了省級以上財政林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省級以上財政林業專項資金是指中央及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的用於森林資源培育、森林資源保護、林業經濟發展、國有林場改革等專項資金。

辦法對森林資源培育專項資金、森林資源保護專項資金、林業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國有林場改革專項資金的補助範圍、對象分別進行明確。

鋻於未成林造林地的撫育成本屬於造林成本範疇,該辦法將未成林造林地列入森林撫育補助範圍。辦法自2017年8月24日起施行。(記者 王永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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