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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風險準備金徵收比例降為零——我國外匯政策回歸中性

2017-09-12 07:47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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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近日,央行調整了外匯風險準備金政策和對境外金融機構境內存放執行正常準備金率的政策,將外匯風險準備金徵收比例從20%降為零,並取消對境外金融機構境內存放準備金的穿透式管理。

對此,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表示,這兩項政策都是在前兩年人民幣匯率出現波動、資本流動呈現一定順週期性背景下出臺的宏觀審慎管理措施,考慮到當前市場環境已發生較大變化,上述兩項政策有必要調整。

2015年8月份,央行下發《關於加強遠期售匯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開展代客遠期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含財務公司)向央行繳納外匯風險準備金,準備金率暫定為20%。

2017年以來,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簡政放權、創新驅動戰略等深化實施,我國經濟結構加快調整,發展新動能增強,經濟增長的穩定性、協調性進一步增強。同時,國際市場美元對主要貨幣持續走弱。

“匯率根本上是由經濟基本面決定的,短期可能受部分因素擾動從而與基本面有所偏離,但最終還是會回歸經濟基本面。”孫國峰認為,今年以來人民幣對美元匯率整體呈現升值態勢,對一籃子貨幣基本穩定,這主要是我國經濟持續向好等基本面因素在匯率上的反映。

今年5月份以來,人民幣匯率明顯走升。9月份以來,人民幣匯率中間價連續突破6.6、6.5等關口,並連續11個交易日上行。

孫國峰表示,當前無論是學界還是業界都普遍認為,人民幣匯率已比較充分地反映了經濟基本面,匯率總體處於合理均衡的水平。在人民幣匯率水平趨於均衡的同時,市場預期趨於理性,跨境資本流動和外匯供求都更加平衡。

因此,在市場環境已轉向中性的情況下,有必要調整前期為抑制外匯市場順週期波動而出臺的逆週期宏觀審慎管理措施,也相應回歸中性,以強化外匯市場價格發現功能,提高市場流動性,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促進經濟持續、協調、平穩發展。

據悉,收取外匯風險準備金業務範圍包括:境內金融機構開展的代客遠期售匯業務(客戶遠期售匯業務,客戶買入或賣出期權業務以及包含多個期權的期權組合業務;客戶在近端不交換本金、遠端換入外匯的外匯掉期和貨幣掉期業務,客戶遠期購入外匯的其他業務);境外金融機構在境外與其他客戶開展的前述同類業務産生的在境內銀行間外匯市場平盤的頭寸;人民幣購售中所涉及的前述同類業務。(記者 陳果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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