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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2項措施規範管理共享單車

2017-09-21 15: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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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9月21日電(記者 陳立新)記者從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獲悉,深圳市交委、深圳市城管局、深圳市公安交警局近日聯合印發《深圳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範管理整治行動實施方案》,開展5大行動共22項措施,狠抓共享單車規範管理。

深圳市交委8月23日曾對各共享單車企業明確了暫停新車投放等10條要求,並約談企業30余次。截至目前,各企業均表示已暫停新增車輛投放,擴充運維調度人員,發佈文明騎行APP彈窗;大部分企業已100%更換衛星智慧鎖;企業加強了押金管理併為用戶購買相關保險,摩拜、小藍、優拜等3家企業已公開了押金和保險等內容;針對小驢等計劃退出的單車企業,深圳市交委要求提交書面材料及相應退出方案,確保平穩有序退出。

在22項舉措中,最能體現“嚴格”的舉措莫過於將共享單車停放納入城管平臺。方案要求,嚴格規範共享單車在公共區域的停放管理,共享單車應擺放規整,不得妨礙行人通行。對於違規停放處置不及時的企業,可依據相關條例,對企業處以罰款並沒收車輛。

方案規定,企業應按照交通、城管、交警等部門要求,提供相應數據信息,並將相關運營服務數據接入政府監管平臺;相關部門要加強企業監管,建立企業信用管理機制,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重點查處違反規定進入機動車道內、12歲以下兒童違規騎行等交通違法行為;完善基礎設施建設,2017年內全市完成新改建自行車道不少於100公里,全市規劃設置自行車停放區不少於5000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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