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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保險公司董秘聯席會議在深圳召開

2017-09-15 18:54 來源: 保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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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第十一屆保險公司董事會秘書聯席會議暨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公司治理專業委員會2017年年會在深圳召開。保監會副主席梁濤出席會議並在講話中指出,要認真貫徹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培育恪盡職守、敢於監管、精於監管、嚴格問責的監管精神,深入推進公司治理監管改革,夯實公司治理風險防範長效機制。

梁濤指出,2017年公司治理監管工作堅持問題導向,抓住主要矛盾,完善制度機制,增強了公司治理有效性。一是以摸清底數為目標,首次開展了公司治理評估。對全部中外資保險公司法人機構“全覆蓋”開展公司治理現場評估,摸清了全行業公司治理風險的現狀和底數。二是以剛性約束為關鍵,著力加強了監管制度建設。印發《保險公司章程指引》,督促公司開展章程修訂工作。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開業驗收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從源頭上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明確了穿透監管、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三是以公開透明為導向,豐富了公司治理監管工具。對社會關注、涉及公眾利益或可能引發重大風險的事項開展監管質詢。完善信息披露規則,對籌建保險公司、增資和股東變更實行預披露,加大公開通報力度。四是以改革創新為主線,持續提升了監管服務和引導能力。穩妥推進市場準入,開展了首批相互保險社試點。鼓勵專業化經營,積極穩妥引導綜合經營,適度增加了再保險市場主體,完善了相互保險、互聯網保險、自保監管制度。

梁濤指出,要切實增強做好保險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緊迫感,適應公司治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挑戰。一是應對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要求對公司治理工作的挑戰。進一步嚴格股東資質審核,引入具有理性穩健理念的投資人,讓真正做保險的人來做保險。完善公司發展規劃制定和實施體系,健全戰略風險防控機制。二是應對保險業風險防控對公司治理工作的挑戰。保險公司股東股權領域存在一些風險隱患,部分公司治理有效性“先天不足、後天失調”,關聯交易風險日益突出,管控失效風險不可忽視。三是應對保險業改革對公司治理工作的挑戰。公司治理風險是當前保險業的突出矛盾,一些風險問題究其根源是公司治理存在缺陷甚至失效,需要通過深化改革加以解決。

梁濤強調,要以建立完善“三維度”監管體系為重點,深入推進公司治理監管改革。第一維度是治理架構,核心原則包括股權和股東會、董事和董事會、高管人員和關鍵崗位、監事和監事會,國有保險公司黨組織。要以真實、合法、自有為重點,加強股東股權監管,堅持穿透股權、穿透投資,規範股權質押行為。以“責任到人”為導向,加強制度建設,強化“董監高”市場約束,建立履職監督評價體系。第二維度是治理機制,包括授權體系和決策機制,激勵約束機制,風險管理、內控和合規管理機制,關聯交易審查機制,內審和問責機制。要完善風險源頭防範機制,嚴格章程制定和修改審批,增強監管檢查的專業性、穿透性,改進公司治理監管評價規則,加強公司治理量化評級和分類監管,強化關聯交易監管,隨機選擇、穿透抽查關聯交易。第三維度是透明度和報告體系,包括信息披露和質詢制度。要加大公開質詢力度,完善信息披露機制,加大信息披露強度。

梁濤要求,要加快推進公司治理基礎建設,增強治理監管制度的完備性。研究制定《保險法人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辦法》,加快推進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全面及時收集治理信息,識別重大風險。統籌運用系統內監管資源,提升監管能力,打造一支熟悉監管業務的專業監管幹部隊伍,培養一批具有較高知識層次和專業素養的公司治理專家。優化保監會系統內協調機制,實現保險法人機構公司治理評估工作常態化、日常化,不斷提高公司治理監管能力和水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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