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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修訂疾病應急救助實施細則

2017-09-26 08:01 來源: 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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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修訂疾病應急救助實施細則
12類人群可申請最高3萬元救助金

記者從9月25日召開的重慶市疾病應急救助工作培訓會上獲悉,市衛計委會同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紅十字會對《重慶市疾病應急救助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將原來的4種救助對象擴大到了12種救助對象。

據了解,疾病應急救助的對象為在重慶市發生急危重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包括12種類型:無法查明身份患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城市“三無”人員、農村五保對象、事實無人撫養困境兒童、城鄉孤兒、在鄉重點優撫對象(不含1-6級殘疾軍人)、城鄉重度殘疾人、民政部門建檔特殊困難人員、家庭經濟困難在校大學生、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符合民政救助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父母。

我市疾病應急救助工作由市紅十字會具體經辦,市紅十字基金會負責細則實施。市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介紹,以前我市疾病應急救助只針對前4種人群,修訂後的實施細則擴大到了12種。醫療機構對其急救7天內所産生的費用,經各類保險報銷、基金救助後仍有缺口時,可向市紅十字基金會申請補助。

實施細則還作出規定:疾病應急救助支付的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5萬元,特殊情況超過1.5萬元的,由市紅十字基金會審核後報市衛計委和市財政局審核批准,但最高限額不超過3萬元。

市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吳靜表示,醫療保障制度根據不同人群已經建立了不少層次,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就是為了解決無法查明身份患者、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費用,是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首席記者 張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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