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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11月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2017-09-29 10:58 來源: 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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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1月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分4檔,最高檔將達1750元

近日,省政府下發《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綜合考慮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物價指數等因素,擬將現行的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依次調整為1750元、1500元、1380元、1250元4檔。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16元、15元、14元、12.5元擬調整為18元、16元、14.5元、13元。

第一檔的適用區域為武漢市7個中心城區及漢南區、東西湖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武漢化學工業區、武漢臨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

第二檔的適用區域為武漢市其餘4個遠城區,襄陽市襄城區、樊城區;宜昌市5個主城區。

第三檔的適用區域為黃石市黃石港區、西塞山區、下陸區、鐵山區、大冶市;十堰市茅箭區、張灣區;襄陽市襄州區、棗陽市,老河口市;枝江市;荊州市荊州區、沙市區;荊門市寶東區、掇刀區,京山縣,鐘祥市;鄂州市鄂城區、華容區、梁子湖區;孝感市孝南區,漢川市,應城市;黃岡市黃州區;咸寧市鹹安區,嘉魚縣,赤壁市;隨州市曾都區;恩施市;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記者 黃璐)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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