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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進入加速推進階段

2017-10-03 07:28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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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印發《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江西)實施方案》《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貴州)實施方案》——
我國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進入加速推進階段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江西)實施方案》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貴州)實施方案》。至此,我國首批3個生態文明試驗區實施方案全部獲批併發布,標誌著我國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進入全面鋪開和加速推進階段。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工作,要求通過深化改革完善激勵約束制度體系,儘快把生態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來,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制度化、法治化軌道,建立保護生態環境的長效機制。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設立統一規範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重在開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綜合試驗,規範各類試點示範,為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探索路徑、積累經驗。

2016年8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設立統一規範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意見》,在綜合考慮各地現有生態文明改革實踐基礎、區域差異性和發展階段等因素後,選擇生態基礎較好、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的福建省、江西省和貴州省,成為首批試驗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當時同步印發。

據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以來,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方面組織江西省、貴州省切實做好實施方案編制工作,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結合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要求和兩省實際情況,對照《意見》中明確的試驗重點,確定目標定位和試驗任務;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赴江西、貴州實地調研,協調解決難點問題,多次召開專家座談會聽取意見建議,反復修改完善後形成了《江西方案》和《貴州方案》,並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

按照《意見》,生態文明試驗區的目標是,到2017年,推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的重點改革任務取得重要進展,形成若干可操作、有效管用的生態文明制度成果。

到2020年,試驗區率先建成較為完善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形成一批可在全國複製推廣的重大制度成果。

“福建、江西、貴州這3個試驗區共將針對38項制度開展創新試驗,充分體現了國家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綜合試驗平臺的定位和作用。”該負責人表示,3個試驗區還結合各自實際,提出自行開展的改革試驗任務合計28項。比如,福建省完善環境資源司法保障機制、開展生態系統價值核算試點,江西省探索綠色生態農業推進機制、建立生態補償扶貧機制,貴州省開發利用生態文明大數據、建立生態文明國際合作機制等,這些也將極大地調動和發揮地方主動性和改革首創精神。

據了解,下一步,國家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與3省一道,共同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為加快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進程探索實踐路徑。

一是加快制度模式探索。通過實地調研、經驗交流、專家問診等方式,做好對試驗區建設的指導和協調,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3個試驗區繼續在深化體制機制上下功夫,敢於動真碰硬,加大改革力度,儘快在重點領域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探索一批適合我國國情和各地發展階段的生態文明建設有效模式。

二是支持重大工程建設。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投入力度,在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環境污染治理、污水垃圾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生態保護與修復等領域支持3個試驗區謀劃和實施一批示範帶動作用大、效果顯著的重大項目,鼓勵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共同參與的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

三是做好經驗總結和宣傳推廣。適時組織開展評估和跟蹤督查,做好試驗區制度成果的經驗總結,對於試行有效的重大改革舉措和成功經驗做法,根據成熟程度分類總結推廣,成熟一條、推廣一條,為構建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奠定基礎。同時強化協同推進,指導試驗區以外的地區以試驗區建設的原則、目標等為指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積極創新、主動改革。(記者 顧陽 熊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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