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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修改物業管理條例 漲物業費需半數以上業主同意

2017-10-04 17:1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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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10月4日電(記者李亞楠)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日前高票通過新修改的《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新版條例明年元旦起施行,條例規定,調整物業費需半數以上業主同意。

《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已實施16年,新版條例從原來的52條增至95條。新版條例規定,物業費應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與業主委員會協商,並經業主大會同意。沒有成立業主大會的,需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新版條例還規定,物業企業發現電梯存在故障,未立即採取措施致使乘客滯留電梯轎廂,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搶修導致電梯事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條例新增規定,河南省將建立全省統一的物業服務市場誠信體系和信用平臺,建立紅黑名單制度,公開物業服務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同時對失信物業服務市場主體實施聯合懲戒。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林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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