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煤改電”地區居民合理採暖電量執行第一檔
居民電價

2017-10-08 14:49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0月8日電(記者 安蓓)記者日前從國家發展改革委了解到,為支持北方地區加快實現清潔供暖,在適宜“煤改電”的地區,對各省份確定的居民合理採暖電量,執行第一檔居民電價;對天然氣資源有保障、適宜“煤改氣”的地區,居民“煤改氣”採暖用氣銷售價格,按居民用氣價格執行。

為促進城鄉一體化,保護大氣環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國家發改委近日制定了“煤改電”“煤改氣”的具體價格支持政策。

根據政策,對於具備資源條件、適宜“煤改電”的地區,採取推行上網側峰谷電價政策、完善銷售側峰谷分時時段劃分、適當擴大峰谷時段價差等方式,完善峰谷電價制度。鼓勵在居民階梯電價的基礎上疊加實施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在採暖季適當延長谷段時間。以村或自然村為單位通過“煤改電”改造使用電採暖或熱泵等電輔助加熱取暖,與居民家庭“煤改電”取暖執行同樣的價格政策。鼓勵通過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跨區電力直接交易、市場化競價採購等方式,降低採暖用電成本,使用谷段電量進行蓄熱或採暖的,實行比平均輸配電價低50%的谷段輸配電價。

對於天然氣資源有保障、適宜“煤改氣”的地區,採取綜合措施降低清潔供暖用氣成本,重點支持農村“煤改氣”。門站環節,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陸上管道天然氣供農村“煤改氣”採暖用氣門站價格,按居民用氣價格執行;供城鎮“煤改氣”採暖用氣門站價格,按現行價格政策執行。各地可對採暖用氣單獨制定階梯價格制度。鼓勵供熱企業與上遊供氣企業直接簽訂購銷合同,通過交易平臺確定或協商確定購氣價格。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