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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黃、橙預警期間中小學幼兒園可停戶外課程

2017-10-27 10:01 來源: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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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修訂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廳發佈,這是自2013年10月本市首次發佈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來的第四次修訂,進一步完善了預警分級標準和應急減排措施。昨日,市環保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對新修訂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進行解讀。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2+26”城市統一預警

此次修訂,統一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個城市新的預警分級標準,主要特點是將預警分級標準中的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調整為按連續24小時(可跨自然日)均值計算;當預測發生前後兩次重污染過程,但間隔時間未達到36小時時,按一次重污染過程從嚴啟動預警。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全社會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在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時減排比例分別達到10%、20%和3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比例分別達到10%、15%和20%以上的量化要求。

在重污染天氣高發時段,當預測區域內連片多個城市空氣質量達到啟動預警級別時,要根據環境保護部的會商預警提示信息,及時發佈相應級別預警,啟動區域應急聯動機制,採取有效應急減排措施。

黃色預警(及以上)期間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在揚塵源減排措施方面,與修訂前的《預案》相同,黃色和橙色預警期間,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點全面停止生産、運行;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産的措施;紅色預警期間,停止全市可能産生大氣污染的與建設工程有關的生産活動。

在移動源減排措施上,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增加了除重大民生工程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全面停止使用各類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措施;橙色預警(及以上)期間增加了全市行政區域內道路全天實行中型及以上貨車(含外埠車輛)單雙號限行措施;橙色預警(及以上)期間增加了港口集疏運車輛禁止進出港區措施(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産品除外)。

另外,還增加了黃色預警(及以上)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措施;修訂了對中小學及幼兒園建議性措施,黃、橙色預警期間建議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戶外課程及活動,紅色預警期間中小學、幼兒園採取彈性教學或停課等防護措施;明確了超低排放燃煤電廠、工業企業自備電廠重污染期間要確保穩定排放及承擔供暖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單位不執行減排措施。(記者 曲晴)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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