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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進一步推進按病種收費改革工作

2017-10-27 10:38 來源: 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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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物價局、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先前試點工作的基礎上下發通知,進一步推進我省按病種收費改革工作,明確2017年底前我省所有城市(設區城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實行按病種收費的病種不少於100個。

各市原則上在《安徽省按病種收費目錄》或者在我省已經開展按病種付費項目範圍內選擇,鼓勵各地將醫療機構已開展的日間手術病種納入按病種收費範圍。

按病種收費標準由設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相關病種的收費標準確定後,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不低於既往年度的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實際待遇水平,在調查測算的基礎上,分別確定統籌地區職工醫保基金、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和參保人員個人的分擔比例。

通知要求實行按病種收費的公立醫院要進一步規範診療行為,制定按病種收費運行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臨床路徑管理,合理收治,合理診療,合理收費。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不得因實行按病種收費推諉治療;不得以合併症、並發癥等為由,對符合按病種結算的患者拒不執行按病種收費政策;不得無故縮短患者的住院時間、減少病種臨床路徑或規範化診療方案規定的診療項目與服務內容,損害患者的利益;不得將定額範圍內的醫藥費用通過處方外購、院外檢查或門診處方、門診檢查等方式轉嫁醫療費用,增加患者負擔;不得以串換診斷或分解住院、分解醫療費用等方式套取和騙取醫保基金。

省物價局、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建立按病種收費改革工作督查通報制度,對按病種收費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將通報批評。(記者 王愷 通訊員 李育)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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