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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再次提高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

2017-10-31 09:46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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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省民政廳獲悉,自2017年10月1日起,我省再次提高部分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調整後,殘疾軍人最高的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74050元、71750元、69440元,最低的十級因戰、因公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8820元、8010元。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每人每年分別為23850元、20580元、19400元。抗日戰爭時期的在鄉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到1245元,解放戰爭時期的在鄉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到1200元,1949年後在鄉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到1195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到660元,參戰參試退役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到650元。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的無工作單位、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的定期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提高到530元。60周歲以上農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標準提高到30元。(記者 周遠)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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