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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出臺方案推動摸清資産負債“家底”

2017-10-31 18:2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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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記者 陳煒偉)記者31日從國家統計局獲悉,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全國和地方資産負債表編制工作方案》。這將為編制全國和地方資産負債表、摸清“家底”提供重要支撐。

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編制全國和地方資産負債表的國民經濟核算改革任務。今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國和地方資産負債表編制工作方案》。

國家統計局副局長李曉超介紹,8月6日,國務院正式批復了工作方案,並以國務院辦公廳文件印發。全國和地方資産負債表能夠反映某一特定時點上資産和負債的總量、分佈和結構,包括政府、居民、企業、金融機構等機構部門的資産負債信息,是摸清“家底”、揭示風險、服務政府管理的重要工具。

李曉超説,從資産負債分類來看,全國和地方資産負債表主要包括非金融資産、金融資産、負債這三大類項目。從機構部門分類來看,資産負債表包括非金融企業部門、金融機構部門、廣義政府部門、住戶部門,這四個機構部門共同組成我國經濟總體。

李曉超還介紹,目前,主要是發達國家編制了國家資産負債表,美國、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的官方統計部門定期編制和發佈包括部分機構部門或所有機構部門的國家資産負債表,僅加拿大編制地方政府部門資産負債表。由於編制資産負債表工作涉及面廣、技術要求高、實施難度大,在實際編制過程中,面臨著不少挑戰和困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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