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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著力提升貧困群眾健康水平

2017-11-03 08:05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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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力提升貧困群眾健康水平
——《雲南省健康扶貧30條措施》解讀

背景

受自然、歷史、經濟社會發展等因素制約和影響,我省貧困地區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仍然滯後,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明顯不足,群眾健康水平亟待提升,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依然突出。加快解決貧困地區因病致貧返貧問題,已經成為我省脫貧攻堅的一個主攻方向,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事關脫貧攻堅大局。

話題

省衛生計生委等部門在充分調研學習四川、貴州、重慶等周邊省市健康扶貧辦法措施的基礎上,針對我省貧困地區群眾最關心的問題,出臺《雲南省健康扶貧30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努力讓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儘量少生病,從根本上有效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發生。

讓貧困人口“看得起病”

《措施》提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基本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全額補貼。省財政和州(市)財政對已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擔,對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擔。

各統籌地區對符合分級診療、轉診轉院規範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實行以下傾斜政策:一般診療費個人自付部分由基本醫保全額報銷;普通門診基本醫保年度最高報銷限額比其他城鄉居民提高5個百分點;對高血壓Ⅱ—Ⅲ期、糖尿病、活動性結核病、癌症等28種疾病,門診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報銷比例比其他城鄉居民提高10—20個百分點,達到80%;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比其他城鄉居民提高5—20個百分點;縣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達到80%—85%;州、市級醫療機構和省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達到70%,確保縣域內住院實際報銷比例不低於70%,對符合轉診轉院規範,到縣域外住院的,單人單次住院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不低於70%。2017年起,醫保政策範圍內報銷藥品達到2888種、診療項目達到5003項;醫療費用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年度報銷限額提高50%,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比其他城鄉居民提高10—20個百分點,達到70%;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救助起付線,年度累計救助封頂線不低於10萬元。

建立醫療費用兜底保障機制。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經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報銷後,符合轉診轉院規範、住院治療費用實際補償比例達不到90%和個人年度支付符合轉診轉院規範的醫療費用仍然超過當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縣級政府統籌資金進行兜底保障。省財政按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年人均6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實施大病專項集中救治。2017年大病專項集中救治覆蓋所有貧困縣,對罹患兒童白血病、胃癌、結腸癌、終末期腎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藥肺結核等9類15種大病的建檔立卡貧困患者進行集中救治,做到 “一人一檔一方案”,確保2018年所有患者得到救治。救治費用實行按病種付費,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實際報銷85%,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終末期腎病實際報銷90%;對符合手術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白內障患者進行免費救治。

讓貧困人口“方便看病”

《措施》提出,實行縣域內先診療後付費。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時,持社會保障卡、有效身份證件辦理入院手續;並與醫療機構簽訂先診療後付費協議,無需繳納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療。對確有困難,出院時無法一次性結清自付費用的建檔立卡貧困患者,可與醫療機構簽訂先診療後付費延期 (分期)還款協議後,辦理出院手續。

各級各部門推動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兜底保障通過統一窗口、統一信息平臺實現 “一站式”結算,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一站式”即時結報,患者只需繳清個人自付費用。年度內實際發生的應由醫保基金和醫療救助資金支付的費用撥付率不低於85%。

到2017年底,實現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100%覆蓋。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發放健康卡,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65歲以上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每年免費開展1次健康體檢。

讓貧困人口“看得好病”

《措施》還提出,到2020年,力爭全省鄉村醫生達到中專及以上學歷;對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或醫學類專業博士研究生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補助,醫學類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給予每人每月800元生活補助;對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或醫學類專業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補助,經全科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的本科生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補助,醫學類專業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並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補助;縣級及以上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衛生技術人員,到鄉鎮連續工作滿2年以上的,從到鄉鎮工作之年起,給予每人每年1萬元工作崗位補助。

到2020年,每個州市力爭有1所三級甲等醫院。脫貧摘帽時,貧困縣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達到二級醫院標準(30萬人口以上的達到二級甲等);每個鄉鎮有1所標準化鄉鎮衛生院,每千人口擁有鄉鎮衛生院床位數達到1.2張;每個行政村建有1所面積不低於60平方米的標準化村衛生室,按照每千服務人口不少於1名的標準配備村醫,每所村衛生室至少有1名村醫執業。同時,加快以縣級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縣鄉村醫療衛生服務一體化醫療共同體建設。

讓貧困人口“儘量少生病”

《措施》提出,傳染病、慢性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覆蓋所有貧困縣。通過整合縣域內各類檢驗檢測資源,力爭使貧困縣疾控中心實驗室能力達到國家基本標準;在貧困縣全面實施農村夫婦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農村婦女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新生兒疾病篩查、農村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檢查等項目;到 2020年,實現貧困縣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5%以上,所有貧困縣及貧困縣所在州市水質檢測能力達到國家基本要求,農村飲用水監測鄉鎮覆蓋率達到100%。到2020年,農村飲用水水質合格率力爭達到全國平均水平;推進農村中小學公共衛生服務。貧困縣寄宿制農村中小學或學生人數超過600人的非寄宿制農村中小學按照標準設立保健室,配備專(兼)職校醫。學生人數不足600人的農村中小學,由所在地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記者 陳鑫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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