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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

2017-11-03 10:4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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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11月3日電(記者 水金辰)安徽省政府辦公廳日前發佈《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將在2020年全部消除無集體經營性收益“空殼村”,預計2022年基本完成集體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

根據《意見》,從2017年開始,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工作,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集體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逐步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産權制度,形成有效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的治理體系。

據介紹,此次清産核資範圍涉及到鄉、村、組農民集體所有的3類資産,包括集體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嶺、荒地、灘塗、水面等資源性資産,用於經營的房屋、建築物、機械設備等經營性資産以及用於農村教育、文化、衛生等公益事業的非經營性資産。

據了解,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産的股份合作制改革,限定於該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股權設置以成員股為主,是否設置集體股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民主討論決定。對於集體經濟比較薄弱、以農業為主、負債較多的村,可設置一定比例的集體股,但集體股佔總股本的比例一般不超過20%。

截至2016年底,安徽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賬面資産(不含土地等資源型資産)總額達380.5億元,村均240萬元。但農村集體資産歸屬不清晰、權責不明確、保護不嚴格、流轉不順暢等問題,已嚴重制約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和農民財産性收入的增長。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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