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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提高 已足額發放到位

2017-11-09 09:47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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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1月8日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2017年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已完成,截至10月底,所有待遇均足額發放到位。

今年8月底,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發出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對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或傷殘撫恤金、基本養老金)、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待遇進行調整。根據調整標準,全省社保系統及時準確地對待遇進行調整兌現,截至10月底,所有待遇均足額發放到位。

據了解,本次調整待遇對象49422人,月人均增加工傷保險定期待遇148.61元,調整後月人均工傷保險定期待遇2388.77元。其中,1-4級傷殘人員調整後月人均傷殘津貼3138.21元,5-6級傷殘人員調整後月人均傷殘津貼2435.79元。

傷殘人員月人均增加生活護理費114.73元,調整後月人均生活護理費1552.21元。工亡人員供養親屬係配偶的月人均增加撫恤金83元,調整後月人均撫恤金1336.70元。工亡人員其他供養親屬月人均增加撫恤金83元,調整後月人均撫恤金1285.94元。

自2004年起,我省已逐年連續調整提高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水平,為1-4級和5-6級工傷人員分別累計提高傷殘津貼2570元、1988元;為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累計提高撫恤金1118元。(記者 劉春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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