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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關AEO互認再添以色列

2017-11-09 15:4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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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9日電(記者劉紅霞)記者9日從海關總署獲悉,我國已與以色列簽署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安排,這標誌著“一帶一路”貿易便利化邁出又一步伐。

AEO制度由世界海關組織倡導,旨在通過海關對守法程度、信用狀況和安全水平較高的企業進行認證,給予企業通關便利。不同國家海關之間可以通過AEO互認,給予對方符合資質的企業便利。

海關總署新聞發言人黃頌平介紹,以色列是“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節點和參與國,也是我國重要的貿易夥伴之一。今年1至10月,中以進出口額合計886.72億元,同比增長69.59%。

據了解,海關總署自2014年初開展與以色列海關的AEO互認磋商。雙方先後於2014年5月、2016年9月和2017年5月舉行系列工作組會議,共同完成AEO制度比對、實地認證觀摩、便利措施和電子數據交換等多項議題的磋商。

牽手以色列之前,我國已與33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並實施了AEO互認安排。我國AEO企業貨物出口到這些國家和地區時,查驗率降低了60%至80%,通關時間和通關成本降低了50%以上。

中國2008年建立海關AEO制度併發展迅速。就在不久前,由中國海關起草的世界海關組織AEO互認實施指南獲得通過,這是我國海關首次在AEO領域成功引領制定國際規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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