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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分散安置人員管理

2017-11-11 08:28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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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分散安置人員管理
嚴控分散安置規模 確保有效和諧搬遷

日前,省發改委印發《關於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分散安置人員管理的指導意見》提出,對採取分散安置的搬遷人口,要嚴格規範工作程序,落實安置措施,加強組織管理,強化後續扶持,確保“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堅決防止“拿錢走人,花完返貧”等問題發生。

意見提出,在深入宣傳搬遷安置政策的基礎上,我省將對符合易地扶貧搬遷條件的搬遷對象,採取集中安置為主,集中與分散安置相結合的方式,從嚴控制分散安置規模,合理引導並尊重群眾意願,確保有效搬遷、和諧搬遷。

群眾自願在村級以上同一行政單元統一自主建房,原則上達到5戶以上的,要參照集中安置項目管理;5戶以下的,需按要求和程序報縣拆遷業務主管部門備案。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同步搬遷戶建設標準可適當提高。

對於自購住房,按照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的要求,引導搬遷群眾購置合適存量住房,確保建檔立卡貧困戶不因搬遷大額舉債。

投親靠友和自購房屋的搬遷戶,需提供親友住房證明及同意長期居住證明,或自購房屋的證明材料,經搬遷業務主管部門實地查看審核批准備案後,由縣級項目實施主體將搬遷資金補助到戶。

意見要求,市、縣(市、區)、鄉(鎮)政府要加強對分散安置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管理細則,建立分散安置人員臺賬,定期跟蹤人員安置情況。加強對自主建房的過程管理,強化建設質量安全。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確保分散安置規範安全有序。(記者 曹智)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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