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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東盟與對話國三大合作機制

2017-11-12 14:5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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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馬尼拉11月12日電 新聞背景:東盟與對話國三大合作機制

第31屆東盟峰會及系列會議10日至14日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舉行。其間將舉行第20次中國-東盟(10+1)領導人會議、第20次東盟與中日韓(10+3)領導人會議和第12屆東亞峰會(10+8)。

“10+1”、“10+3”和“10+8”是東盟與對話國間的主要合作機制。

【“10+1”】

“10+1”是指東盟10國分別與中日韓3國(即3個“10+1”)合作機制的簡稱。

政治上,1991年,中國與東盟開啟對話進程。1996年,中國成為東盟全面對話夥伴。1997年,首次中國-東盟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發表《聯合宣言》,確定雙方建立面向21世紀的睦鄰互信夥伴關係。2003年,雙方關係提升為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夥伴關係。2012年8月,中國駐東盟使團成立。

經濟上,2002年11月,中國同東盟簽署《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啟動了中國-東盟自貿區建設進程。2010年1月,中國-東盟自貿區全面建成。2014年,中國-東盟啟動自貿區升級談判。

2016年,中國-東盟迎來建立對話關係25週年。這一年也是雙方戰略夥伴關係新一個五年《行動計劃》的開局之年,雙方合作從快速發展的“成長期”加快邁入提質升級的“成熟期”。同年,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有關議定書生效。目前,雙方正積極推進落實中國-東盟戰略夥伴關係第三份《行動計劃》。

在“10+1”合作機制下,中國-東盟確定了互聯互通、金融、海上、農業、信息通信技術、人力資源開發、相互投資、湄公河流域開發、交通、能源、文化、旅遊、公共衛生、環境等20多個領域合作。

除了與中日韓3國舉行每年機制化的“10+1”會議外,東盟還與其他域外國家展開不定期“10+1”對話合作。

【“10+3”】

“10+3”是東盟10國和中日韓3國合作機制的簡稱,是建設東亞經濟共同體、推進東亞合作的主渠道。

1997年,首次東盟-中日韓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馬來西亞舉行,東盟各國和中日韓3國領導人就21世紀東亞地區的前景、發展與合作問題坦誠、深入地交換了意見,並取得廣泛共識。“10+3”合作進程由此啟動。

截至目前,“10+3”合作已在財政金融、糧食、減貧、災害管理等24個領域開展了務實合作,建立了65個對話與合作機制,形成了以領導人會議為核心,以部長會議、高官會、東盟常駐代表委員會與東盟大使會議和工作組會議為支撐的合作體系。

“10+3”領導人會議是“10+3”合作機制最高層級機制,每年舉行一次,主要對“10+3”發展做出戰略規劃和指導。

【“10+8”】

“10+8”是指東盟10國與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新西蘭、美國和俄羅斯8國的合作機制,又被稱為東亞峰會。

2005年12月,東盟10國和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新西蘭6國的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行首屆東亞峰會。

2011年11月,在印尼巴厘島舉行的第六屆東亞峰會上,美國和俄羅斯首次成為東亞峰會成員國,東亞峰會機制也由此擴大到“10+8”。

東亞峰會作為東亞合作機制的重要補充,自成立以來堅持“領導人引領的戰略論壇”性質,按照政治安全對話和經濟合作雙軌並進的基調,堅持東盟主導、協商一致、照顧各方舒適度等既定原則,為增進各方互信、推進區域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

在過去10年裏,東亞峰會積極推進成員間戰略對話,推動能源與環保、金融、教育、公共衛生、災害管理、東盟互聯互通六個重點領域合作,地區影響和作用不斷上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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