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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探索設立金融不良資産處置信息平臺

2017-11-15 07:27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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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將推動破産審判與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進一步拓展和完善全國法院破産信息平臺的建設,探索設立金融不良資産處置的信息平臺。

在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新理念新實踐系列訪談中,負責商事審判領域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賀小榮作出上述表示。他認為,商事審判領域當前最急迫的是破産審判和金融審判,要繼續解決破産案件啟動難問題,落實並強化《民法總則》有關董事、理事等人員在法人解散和破産時的清算義務,通過制度設計引導債權人主動申請破産,清除阻礙破産立案的各類不合法因素,推動解決“僵屍企業”破産啟動難問題。

“需要指出的是,重整企業並非正常企業,因此不能以對正常企業的管理來要求重整企業。遺憾的是,現行的很多制度都是針對正常企業設置的,沒有考慮到重整企業的特點,導致重整企業在實踐中面臨重重困難,不利於其走出困境。”賀小榮説,這些問題包括:沒有專門針對企業破産的稅收減免政策,破産重整稅賦沉重;重整企業信用修復難,重整後重返市場面臨諸多困難;破産企業登出難,“僵屍企業”難以及時退出市場;金融債權的處分程序過於複雜,銀行等金融機構債權人參與度較低,等等。

賀小榮認為,解決上述問題,短期內可以考慮建立更高級別的常態化司法與行政良性聯動機制,最根本的是要推動建立包括重整企業信用修復、豁免債務和財産處置的所得稅減免、銀行決策機制等在內的相關配套制度,幫助困境企業卸下歷史包袱,通過重整走向新生。

據悉,在全國已經建立90個清算和破産審判庭的基礎上,最高人民法院將繼續在一些有條件的中級法院增設專業的清算與破産審判庭,逐步在全國範圍內實現破産審判機構的專業化和法官的專業化。(記者 李萬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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