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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拖欠農民工工資將從銀行保函額度中劃撥支付

2017-11-24 14:5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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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11月24日電(記者 伍鯤鵬)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四單位近日聯合出臺文件,決定在全省建設領域推行以銀行保函方式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並明確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將從其銀行保函額度中直接劃支。

根據規定,凡在海南省行政區域內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的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自主選擇以銀行保函方式或者以現金方式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以銀行保函方式繳納的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必須在工程開工前分別按工程中標價的2.5%向工程項目屬地商業銀行辦理保函。

同時,在開工前,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企業持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出具的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證明書和銀行保函憑證到相應的行政部門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否則,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或批准開工報告。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如出現各種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的行為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按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從其銀行保函額度中先予劃支。

據了解,此前海南省已針對相關企業出臺了相應政策措施,明確農民工工資支付將建立專用賬戶,要求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開工前,必須在工程所在地的委託銀行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明確工程項目開工建設後,建設單位須于每月15日前按工程進度款25%作為人工費用,單獨撥付到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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