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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將於明年元旦起施行

2017-11-27 11:06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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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將於明年元旦起施行
我省將建設網絡糾紛化解平臺開展在線協商調解

遇上網絡糾紛、醫療糾紛、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等怎麼辦?這有望隨著明年元旦開始施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得到多樣、適宜的糾紛解決途徑,及時有效的化解矛盾。

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24日表決通過《福建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條例對多元化解糾紛的各部門職責分工、化解途徑、效力確認、組織保障、管理監督等方面作出規定。

條例列舉了目前容易産生糾紛的領域和焦點,明確涉及合同、債務、婚姻家庭、財産權益、鄰里關係等民商事糾紛的,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等調解組織提交調解申請;涉及房屋徵收、社會保障、治安管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醫療衛生、消費者權益等的,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交行政調解申請;涉及治安、刑事案件的,應當及時報案,對違法行為附帶的民事糾紛可以依法申請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建設網絡糾紛化解平臺,開展在線協商、在線調解、在線仲裁和訴訟案件在線立案、在線審判、在線司法確認、電子督促程序、電子送達等。(記者 鄭昭)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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