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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我國已與35個國家
和地區達成AEO互認安排

2017-11-30 07:42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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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海關總署獲悉:中國與澳大利亞海關AEO互認安排制度日前正式簽署,此舉將進一步提升中澳貿易的安全與便利化水平,惠及兩國經貿發展。截至目前,我國已與35個國家和地區達成AEO互認安排。

據悉,AEO是“經認證的經營者”的簡稱,該制度是世界海關組織倡導的通過海關對信用狀況、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較高的企業實施認證,對通過認證的企業給予優惠通關便利的一項制度。截至目前,我國已與35個國家和地區達成AEO互認安排,包括與歐盟、新加坡、韓國、瑞士、新西蘭、以色列、澳大利亞等的互認以及內地和香港的互認。據統計,我國AEO企業貨物出口至上述互認國家(地區)時,查驗率降低了60%至80%,通關時間和通關成本降低了50%以上。

目前,中國海關正與俄羅斯、哈薩克斯坦、馬來西亞、土耳其、蒙古等“一帶一路”重要節點國家及美國、日本等重要貿易國家海關開展AEO互認磋商,力爭到2020年前完成與“一帶一路”沿線與我有AEO合作意願國家的互認。(記者 顧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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