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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明年起由第三方機構評殘

2017-12-06 07:58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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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辦證如何更省心?如何嚴格辦證管理,防止假冒殘疾人辦證領補貼?下個月起,廣東將有更嚴格的措施,加強殘疾人證的管理。

筆者從12月5日的廣東《民聲熱線》節目中了解到,從2018年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廣東省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將正式實施,《細則》減少了殘疾人證的審批環節,使殘疾人證的辦法和管理、使用更加規範,同時採取了網上辦證等方式推動辦證服務的優化升級。

審批權下放30個工作日內出證

據悉,《細則》減少了審批環節,讓殘疾人辦證更省心。因為取消了地級殘聯的審批環節,殘疾人可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由縣級殘聯對相關辦證材料進行審核。申請材料存在錯誤可當場更正的,允許當場更正,並規定從申請到領取殘疾人證不超過30個工作日。

《細則》提出推行網上申辦系統,讓辦證更舒心。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研發了第二代殘疾人證網上申辦系統,申請人只需實施“上網申請、到評定機構評殘”兩個步驟,其餘流程都通過網絡流轉。目前,該系統已在江門成功試點,並在汕頭、珠海、惠州推廣,預計2018年底全省鋪開。

目前,廣東正在探索第三代智慧化殘疾人證,積極申報第三代智慧化殘疾人證試點省份,將在全省逐步開展智慧化證的推廣應用工作。殘疾人持卡可享受就業培訓、輔具配發、公共文化設施使用、免費乘公交、領取福利補貼等全領域服務,實現“一卡在手,服務全有”。

取消目測評定新增公示環節

根據《細則》的要求,殘疾等級評定中沿用已久的目測評定將從下月起取消,殘疾人證核發一律依據指定機構的評定結論;此外,還增加了殘疾人證強制核銷制度,對於殘疾狀況發生明顯變化的以及被投訴、舉報的,可要求持證人重新評定,逾期將強制登出。對於殘疾評定爭議,今後將由省殘聯、省衛計委等分別成立專家評定委員會處理。另外,還新增公示環節,加大社會監督力度。

廣東省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張永安告訴筆者,目測評定是一種因地制宜的評定方式。“殘疾人評定很複雜,對於肢體殘疾這種比較明顯的殘疾類型,原來為了方便殘疾人,只需要3名工作人員和當地殘聯理事長現場簽名。為了規範管理,所有的殘疾類型,現在都必須通過指定的第三方機構來評定,出示評定結果,確定殘疾類別和等級,我們才可以發證。”張永安説。

為何廢除了沿用已久的評定方式?張永安表示,因為目測評定殘疾等級和類型存在誤差,有時評定不夠準確,會影響殘疾人的權益。比如在非貧困人群裏,一、二級傷殘有重殘護理補貼,三、四級傷殘則沒有。取消目測評定傷殘等級後,廣東還將實施補貼政策,為貧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的殘疾評定提供補貼,按照每人150元的標準,發放給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殘疾評定機構,鼓勵為行動困難和偏遠地區殘疾人提供上門評定、集中評定等服務。(記者/黃祖健 通訊員/胡志慧)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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