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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得收取
與入園挂鉤的贊助費

2017-12-06 13:0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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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安12月6日電(記者 許祖華)陜西省教育廳等部門日前公佈了《陜西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及管理辦法》,規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園挂鉤的贊助費,禁止以特長班、興趣班等形式向家長亂收費。

據介紹,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是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財政性經費舉辦的條件達標、資質健全、管理規範、面向大眾、收費合理、質量較高的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享受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激勵政策。

辦法規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設置應符合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及幼兒園佈局規劃,經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及相關證件,並依法登記;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經費由舉辦者籌措。

由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商財政、價格主管部門統籌考慮政府投入、辦園成本、城鄉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以合同約定等方式確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最高收費標準。幼兒園在最高標準範圍內制定具體收費標準,報送同級縣(區)教育、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陜西省在辦法中規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每年認定一次,認定後有效期為五年。縣(區)教育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監管和指導,實行年檢制和動態管理,對年檢不合格且整改不力的,按相關要求取消辦園資質;對出現辦園行為不規範、違背學前教育規律、保教質量嚴重下滑、財務管理混亂、違規亂收費、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資格,停止享受政府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扶持政策,並在三年內不得再申報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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