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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臺正向激勵辦法 促進財政經濟加快發展

2017-12-08 07:34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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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財政廳出臺《福建省促進財政經濟加快發展正向激勵資金管理辦法》。正向激勵資金補助對象為各設區市。獎勵資金分為經濟增長獎勵、財政收入規模及質量獎勵、上繳省級財力增量獎勵、保護生態環境獎勵、機關效能建設獎勵等5項。考核指標涉及GDP增幅、收入增長率和質量、預算完成情況、地表水質優良比例、績效考評結果等。同時,對發生影響社會治安和穩定的重大事件、特大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等情況和對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推進預決算公開等工作開展不力的設區市,按一定比例相應扣減激勵資金。(記者 王永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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