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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臺23條措施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

2017-12-06 16: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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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12月6日電(記者 董建國)記者從福建省發改委獲悉,福建省政府日前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了23條具體措施,進一步激發福建民間有效投資活力,鼓勵更多社會主體投身創新創業。

據福建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説,民間投資約佔福建省投資總量的60%。2016年以來福建省民間投資增速出現回落,今年民間投資雖然保持較快增長,但持續增長基礎仍不牢固。

此次福建省出臺的措施堅持問題導向,從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破解企業融資難題、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等方面入手,進一步解決制約民間投資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

在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方面,福建省將清理市場準入的限制條件,堅持市場準入對各類投資主體公開透明、一視同仁。禁止排斥、限制和歧視民間資本行為,各地各部門不得單獨設置限制民間資本進入的附加條件。

在推進“放管服”改革方面,福建省要求優化審批程序,加快投資項目並聯審批,加快推進全流程網絡辦理和智慧審批,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

破解企業融資難方面,福建將實施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通過收回再貸、展期續貸等方式,解決對企業抽貸、壓貸、斷貸等融資難題;完善企業轉貸應急機制,擴大各級政府企業應急資金規模,降低企業“過橋”融資成本。

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方面,福建省將進一步落實財稅優惠政策、清理規範涉企收費。同時,福建省還明確進一步拓展民間投資項目、構建新型政商關係。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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