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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出臺加強林業安全生産意見

2017-12-12 13:14 來源: 林業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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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産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國家林業局近日印發《關於加強林業安全生産的意見》,從8個方面提出了加強林業安全生産的政策措施,堅決遏制和防範林業行業發生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

《意見》強調,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真正把抓好林業安全生産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要建立安全生産委員會或安全生産工作領導小組,不斷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機制,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堅持把林業安全生産工作與林業重點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工作職責,明確承擔林業安全生産工作的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産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專人負責,保障工作經費。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産工作機構要充分發揮統籌指導和綜合協調作用,各有關業務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能職責做好本業務領域內的安全生産指導工作。要嚴格落實林業安全生産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同級黨委政府部署做好相關工作。

《意見》強調,林業生産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安全生産工作負主體責任,依法依規設置安全生産管理機構,配足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加大安全生産資金投入,提高裝備設施安全性能,建立健全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要實行全員安全生産責任制度,細化並落實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和每個崗位的責任。林業生産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為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人,國有林業生産經營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同為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全過程安全生産和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和應急救援“五到位”。要建立林業生産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預防機制。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長白山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應發揮安全生産工作示範帶頭作用,自覺接受屬地監管。

《意見》要求,各級地方林業主管部門應建立與屬地林業生産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系統聯網的信息平臺和重大隱患治理督辦制度,督促林業生産經營單位消除重大隱患。要加強林業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機構建設,建立健全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黨內法規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林業安全生産工作責任追究機制。對於不重視林業安全生産工作、工作措施落實不及時、長期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整改不治理等情況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視實際情況採取約談、通報、掛牌督辦等方式追究責任,並視情節輕重移送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責任。(記者 張興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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