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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分類處置“僵屍企業” 無財産破産案件
兩月內審結

2017-12-12 20:3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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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12月12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近日決定注重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快推進分類處置“僵屍企業”,並簡化破産案件審理模式加快市場出清,促使經濟高質量發展。

根據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處置“僵屍企業”的若干意見》規定,對“僵屍企業”實施分類處置:對産品有市場,但經營不善的企業,積極引導上市公司、行業龍頭企業或擔保企業,實施企業兼併重組;對生産經營良好但受擔保牽累的企業,引導其主動向法院申請破産重整或和解,提高債務清償率,切斷擔保鏈風險;對無法重新恢復生産的“僵屍企業”,依法破産清算,推進資源要素重新流動。

而且,支持法院對“僵屍企業”破産案件縮短審理期限的工作:一般案件在6個月內審結,簡單案件在3個月內審結;對於無任何財産或僅有少量財産且符合條件的破産案件,一般在裁定受理後2個月內審結。

浙江省政府提出,債務承擔意願好、講誠信的擔保企業,因涉訴廠房被查封、賬戶被凍結,如因轉貸需要,經法院和債權人同意臨時啟封。將“僵屍企業”退出需安置人員依法依規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做好就業培訓和再就業工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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