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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內45條客運線路將由企業自主定價
新規自15日起執行

2017-12-13 10:15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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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公路客運市場化改革,省物價局日前會同省交通運輸廳聯合下發通知,放開45條公路客運線路價格管理。新規自15日起執行。

通知明確,對本省內與高鐵動車沿線運行,且運營里程200公里及以上的部分公路客運線路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企業自主定價,共放開客運線路45條。對開和返程的公路客運線路票價一併放開,放開票價的公路客運線路加班車輛執行同等票價。

本省內放開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公路客運線路包括:福州至泉州、福州至惠安、福州至漳州、福州至龍岩、福州至永安、福州至建陽、福州至建甌、莆田至福安、莆田至松溪、仙遊至漳州、泉州至邵武、泉州至永安、石獅至武夷山、石獅至建甌、石獅至福安、石獅至永安、石獅至龍岩、石獅至長汀、廈門至福安、廈門至建甌、廈門至建寧、廈門至清流、廈門至明溪、廈門至連城、廈門至長汀、漳州至莆田、漳州至仙遊、東山至廈門、東山銅陵至廈門、詔安至廈門、尤溪至福清、長汀至廈門、長汀至石獅、連城至廈門、連城至泉州、連城至石獅、建甌至福州、建甌至石獅、武夷山至石獅、寧德至廈門、福安至莆田、福安至石獅、福安至泉州、霞浦至福清、霞浦至莆田。

通知要求,公路客運企業和汽車客運站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佈具體線路、執行票價、服務內容以及12358價格投訴電話等。客運企業要保持客運票價的基本穩定,調整票價的應提前7天向社會公佈,並報送當地價格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自覺接受監督。(記者 潘園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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