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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1-11月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2017-12-19 11:13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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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我省16市(州)獲6400余萬元重獎

阿壩、資陽等市(州)獲同比改善激勵資金,成都、攀枝花等市(州)獲目標任務激勵資金

德陽、綿陽、樂山、宜賓、雅安、自貢未完成目標任務,被扣收激勵資金,並扣罰地方財政資金

12月18日,記者從省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四川省今年1月至11月環境空氣質量報告出爐,有16個市(州)因空氣質量改善明顯,共獲得6400余萬元同比改善激勵資金。

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省財政拿出1.5億元用於各市(州)環境空氣質量的激勵約束,根據《四川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激勵約束辦法》,1.5億元獎金由同比改善激勵資金和目標任務激勵資金兩部分組成。今年1月至11月,有16個市(州)共獲得6400余萬元同比改善激勵資金,其中,阿壩獲得1258.17萬元,資陽獲得728.18萬元,廣安542.68萬元,分列前三。目標任務激勵資金方面,成都、攀枝花、瀘州、廣元、遂寧、內江、南充、廣安、達州、巴中、眉山、資陽、阿壩、甘孜、涼山等15市(州)各獲得458.33萬元,自貢獲421.67萬元。

有獎有罰。今年1月至11月,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德陽、綿陽、樂山、宜賓、雅安等5市各被扣收458.33萬元,並各扣罰地方財政資金458.33萬元;自貢被扣收36.66萬元,並扣罰地方財政資金36.66萬元。

數據顯示,今年1月至11月我省環境空氣質量總體改善,PM10平均濃度同比下降9.1%,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0.8%,優良天數率為84.3%,同比上升2.4個百分點。

“個別市(州)空氣質量不容樂觀。”省環保廳大氣環境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1月至11月,全省共有4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去年不降反升,分別為雅安上升22%、樂山上升6.5%、宜賓上升1%、空氣達標城市攀枝花上升6.5%。此外,樂山、雅安、宜賓、德陽、攀枝花、涼山等6市(州)優良天數率同比降低。

下一步,我省將持續加大執法力度,確保各項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落地落實,盡最大可能減輕污染程度、縮短污染持續時間,確保今冬明春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記者 殷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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