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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境外投資有了“緊箍咒”

2017-12-20 07:40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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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建廠、海外並購,中國民營企業在大步“走出去”的同時,不少也遭遇了“成長的煩惱”。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外交部、全國工商聯等五部門聯合發佈《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經營行為規範》。《規範》指出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走出去”,同時也對依法合規、風險防範、社會責任等多方面加以明確。至此,民企境外投資有了行動指南。

民企“出海”更加積極活躍

無論是項目數量還是投資金額上,民營企業已經佔據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半壁江山,並呈現更加積極活躍的態勢。普華永道發佈的數據顯示,2017年前三季度,中國內地企業海外並購交易達572宗,其中民營企業交易高達359宗,佔63%。

“近年來,我國民營企業‘走出去’步伐明顯加快,國際化經營水平顯著提高,為帶動相關産品、技術、服務出口,促進國內産業轉型升級,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深化我國與東道國互利合作作出了積極貢獻。”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這樣評價道。

新出臺的《規範》也對民營企業“走出去”予以肯定,指出“國家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走出去’,對民營企業‘走出去’與國有企業‘走出去’一視同仁。”

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説,《規範》旨在引導和規範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經營活動,防範境外投資經營風險,促進“走出去”健康有序發展。發改委將通過指導監督、“走出去”服務保障和信用體系建設等措施發揮《規範》的作用。

中國産業海外發展協會秘書長和振偉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説,從趨勢來看,民營企業將是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的主力軍,《規範》的出臺既表明了國家的重視,也是現階段企業進一步做好對外投資所需要的。

依法合規成為投資底線

“不得以虛假境外投資非法獲取外匯、轉移資産和進行洗錢等活動”“堅決抵制商業賄賂”“尊重其他組織和個人知識産權”“不得有虛假廣告、商業欺詐等行為”“按照東道國(地區)法律納稅”……《規範》對完善經營管理體系、依法合規誠信經營、加強境外風險防控的多項細節進行明文規定。

《規範》針對的都是現實問題。“有的企業不履行國內外審核手續,違規在境外開展投資活動;有的企業盲目決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的企業惡性競爭,不顧代價承攬境外項目;有的企業忽視質量和安全管理,産生不良影響。”發改委相關負責人這樣解釋。

依法合規應當成為企業境外投資的行為底線。華為技術有限公司高級副總裁林睿琦近日説,企業未來最大的挑戰之一,就是不確定的國際政治經濟營商環境,而應對外部不確定性最確定的解決方案,就是遵紀守法。

在和振偉看來,更多的中國企業還應該牢固樹立這種意識。他説,民企對外投資的優勢是機制靈活、決策快,但由此也可能帶來投資跟風、盲目、非理性,風險調研不足以及實際操作違規等弊端。企業是對外投資主體,政府不會干預經營業務,但是明確行為規範、按規矩辦事,也是企業營商所必須的。

明確當地資源環境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規範》還對企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注重資源環境保護等內容進行了明確。包括積極為當地創造就業機會、積極開展中外文化交流、熱心公益事業、開展清潔生産等。

企業境外投資不僅是一項經濟活動,其與當地民眾的互動,也影響著中國企業的整體聲譽。以就業為例,據商務部數據,2016年境外中資企業向投資所在國繳納的各種稅金總額近300億美元,年內雇傭外方員工130.3萬人,較上年末增加11.8萬人。這就轉化為當地民眾對中國企業的口碑。

中國外文局等機構日前發佈的《中國企業海外形象調查報告2017》顯示,在調查的東盟地區,過半的受訪民眾認可中國企業對當地經濟的貢獻,其中一個體現就是新的就業機會和資金投入。不過,大多數受訪者認為中國企業應進一步加強與當地社會和文化的融入,如多參與社區公益活動等。

和振偉認為,中國企業是在中國30多年的快速發展中成長壯大的,在環保、社會責任方面還有欠缺。而在當今中國經濟發展成績舉世矚目的背景下,中國企業“走出去”的一舉一動更是被“放在顯微鏡下”,每一家企業代表的都是中國企業形象。因此,今天的“走出去”更應該要注意行為規範、考慮當地人的感受,這是有益於全體中國企業的事情。(記者 李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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